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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上要求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
文章字数:534
  本报讯 (聂学祥)为充分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要明确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条件,统一执行省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分类施保。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方便群众原则,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审核评议、审批、公示、发放等程序,实现应保尽保。
  《意见》要求,要加快建设市、县区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确保低保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建立健全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核查制度,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政策衔接,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市、县区分别建成一个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强低保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宣传,加大低保资金投入,保障工作经费,配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骗取低保资金行为查处力度,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