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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荣获“全国敬老模范单位”
文章字数:519
  本报讯 (赵文峰 樊利仁)近日,民政部门户网站公布了《关于表彰第六届“中华孝亲敬老楷模”“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全国敬老模范单位”的决定》,丹凤县荣膺“全国敬老模范单位”称号,是本届评选全市唯一获此称号的县区。
  丹凤县依托16个镇民政办组建成立镇老龄办,明确了专兼职老龄工作人员,全县208个村(社区)先后组建成立了老年协会组织。筹资为基层老年协会统一配置了办公器材和老年人活动用品等。免费为全县6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在县乡医院开设了老年病门诊、老年病室、家庭病床,对持证老年人免收门诊挂号费并优先就诊,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司法部门共受理涉老案件125件,执行率100%,对特困老人减免诉讼费2.8万元。聘用了100名老年人维权义务监督员,对各个涉老服务窗口损害老年人权益的人和事进行指正并责令整改,组织举办“孝亲敬老模范事迹”评选活动,评选表彰“文明老人”“敬老助老先进个人”“孝亲敬老之星”“好媳妇”“敬老文明号”“五好文明家庭”。加大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投入,占地50亩的县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已投入使用,全县现有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所,县中心敬老院1所,区域敬老院4所,乡镇敬老院6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