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不容小觑的“陈化粮”
文章字数:810
  编辑同志:
  随着我国农村政策的持续利好,广大农民生活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据最近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透露的信息表明,我国的粮食生产又迎来了“十一连增”,农民收入可望实现“十连快”,这是天大的好事,伴随着国家粮食生产连年获得大丰收,农户家中储粮也越来越多。可是,由于农民安全储粮意识低,不仅广大城乡消费者消费不少陈化粮,而且越来越多的陈化粮出现在农民的粮仓内,据笔者所在的县不少干部介绍,有的农民家里还储藏有三十年前的陈包谷米、二十几年前的小麦和十几年前的大豆和稻谷,这些早早超出粮食储存期限的粮食危害人类身体健康,容易对粮食安全构成威胁,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近几年来,在我国各地粮食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陈化粮,陈化粮是指储藏期超过三年的粮食。粮食的储藏必须使用杀虫剂,因为要杀死偷吃粮食的老鼠和虫子。另外,堆积如山的粮食也极易产热而霉败,因此必须散热并且经常用药去熏。因此粮食的储藏必须每年更新。过去每年如果新粮入库,那么旧粮就要出库;因此粮库是个周转站。也正是因为如此,城里人吃不到当年的新粮。由于陈化粮的价格比较低廉,因此使用陈化粮加工的暴利,使得许多粮油加工厂,无视国家法规的存在。他们争先恐后购买陈化粮,唯恐陈化粮市场被别人抢了先。广大消费者消费了这些陈化粮,无疑于给身体造病。
  目前,我市上下都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区,教育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储量,使陈化粮在我市无存在的市场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笔者建议:一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世界粮食日”、“3·15”等节点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认识其危害;二是强化监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陈化粮市场的监管力度,对那些销售、制售陈化粮的不法粮商严管重罚;三是教育引导。尤其要加大对农村粮食安全观念的教育引导,正确引导农民对粮食科学储存,备战备荒,自觉把多余的新鲜粮食交售给粮食部门,而不是等到粮食陈化了再低价销售给商贩,提倡科学食用粮食,不食用陈化粮,杜绝病从口入。 读者:谢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