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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工商局被命名为省级“平安单位”
文章字数:349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柯岩 董楠)日前,市工商局被省综治委和省公安厅命名表彰为2014年度省级“平安单位”。
  去年,市工商局以“创建平安社会、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完善工作制度,狠抓任务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他们对重点部位和安全薄弱环节,以责任机制为核心,坚持矛盾排查和调查处理工作相结合,加强监督和落实。注重法制宣教,引导职工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和管理,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在特殊时间节点,特别是节假日和周末,严格落实值班报告制度,做好值班记录,遇事慎重稳妥处理,重要事情及时报告,领导24小时带班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对财会人员取现金实行定额取款,进一步规范了财经制度。综治办每天派专人督促各科室灭火断电关好门窗,清点带走贵重财物,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力,多年来从未发生过任何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