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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为讨清白敲诈他人落法网
文章字数:440
  本报讯 (邢光银 蔡德涛)被人怀疑偷东西,错误地选用敲诈他人大额现金的办法讨还“清白”,结果触犯刑律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这是近日发生在镇安县农村的一起案例,这样的教训再次告诫人们,用违法手段维权不可取,结局只能是触犯刑律受到法律严惩。
  1月4日,镇安县公安局米粮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学新(化名)报警称:明晓(化名)敲诈了他1.2万元,请求查处。根据报案人提供线索,派出所民警及时传唤明晓并展开调查。经调查证实:2014年11月份,学新的弟弟学印(化名)家被盗,丢失100余元现金,为吓唬小偷,学印骗邻居说被盗的还有雷管等民爆物品。随后,学印家失窃和怀疑明晓偷窃的话传到明晓耳朵里。12月25日晚,明晓将学印的哥哥学新等人叫到家里商量此事。明晓提出让学新拿出1万多元就能摆平他被冤枉和学印丢失雷管的事,否则就叫派出所民警来查学印私藏雷管的事,还放话如果不给钱就要殴打学印等人。迫于威吓,经过商量,学新答应了明晓要求。12月26日,学新将1.2万元钱交给明晓。
  目前,明晓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