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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纪检查办案件不打“白条”
文章字数:613
  本报讯 (常哲 李军)山阳县突出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加强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原则,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去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16件次,立案128件,结案12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8人,涉及科级干部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挽回经济损失486.5万元。
  山阳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整合优化现有资源,调整、撤并、增设了内设机构,将原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合并,设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原执法监察室撤销,设立了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了两个纪检监察室,撤消了政府纠风办,最大限度的优化建强机关内设机构。县纪委去年先后选派11名业务骨干赴中、省、市参加学习培训,每季度在镇纪委挑选4名纪委书记或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专就查办案件工作进行实践锻炼,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山阳县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整合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职能部门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创新推行了“纠风监督直通车”工程,拓宽了案源线索渠道。2014年县上召开4次反腐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互通案件信息15条;“纠风监督直通车”发现问题15个,当场纠正13个,立案查处2个。为了防止和杜绝处分决定“打白条”问题发生,县纪委对2013年以来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党政纪处分人员84人,发现处分执行不到位9人,纠正问题12个。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3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其中通报批评42人,立案查处10起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