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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
文章字数:463
  本报讯 (李顺达 潘福存)为了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山阳县多措发力,确保春节前农民工能及时足额领取工资。
  为了防患于未然,该县在新建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时,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签订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等制度纳入项目工程招投标条件和施工管理之中,按照“施工企业负总责建设单位监管”的原则,建立兑付监督管理台账,全县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00万元,保证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连日来,县人社、公安、住建等八个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32家建筑施工企业和176个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督查,着重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册,深入农民工中走访比对,一经发现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放工资册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责令相关企业拿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春节前农民工能及时足额领取工资。同时,该县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力度,对查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事件,倒查责任,实施行政、法律追究,直至取消施工企业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参与资格。截至目前,全县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6件,追究相关责任人29人,责令发放农民工工资2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