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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循环发展 环保先行
——访商洛市环保局局长刘福明
文章字数:2692
  记者 汪 瑛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兴市、工业强市”三大战略,坚持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道路,更加注重生态环保,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工业经济发展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突破发展的优先战略。2014年,我市市区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有300多天,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开闸放水,商洛一江清水正式供往京津。湛蓝的天空,青翠的群山,清新的空气,清澈的江水,成为商洛一张张绿色名片。
  记者:据有关分析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商洛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别削减2015吨、3303吨,二氧化硫提前超额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这组数据该如何解读?
  刘福明: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削减量是国考减排四大指标中的两项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是水的指标,二氧化硫是气的指标。“十二五”以来,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落实减排各项措施,每年的减排指标都全面完成。我市超两倍提前两年完成了“十二五”的二氧化硫的削减任务。但从总体情况来看,四项国考减排指标任务依然艰巨,因为商洛的工业基础相对滞后和薄弱,减排的空间相对较小。特别是氮氧化物的减排,2014年省上下达的目标从过去的每年百分之三调整到削减百分之五,这对我们的压力确实很大。
  记者:环保部门在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的创建过程中,是如何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
  刘福明:在污染减排措施的落实上,首先是落实强化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环保部门牵头抓总协调,加强督办,加强预警,督促落实检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其次是建立环保倒逼机制,从根本上调整产业结构,坚决淘汰国家命令禁止的产能过剩的行业,比如钢铁、平板玻璃、电解铝,这些落后的工艺、设备必须要淘汰。第三就是强化工程减排,通过减排项目的实施来做好这项工作。同时,加强管理减排,针对重点行业比如水泥厂、冶炼厂,我们实施强制性脱硫、脱硝改造,确保达标排放。第四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七县区现在都有了污水处理厂,且都已投入运行。
  记者:为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改善市区人居环境,积极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创造条件,市政府作出了在中心城区禁烧烟煤的决定。环保部门是如何开展这项工作的?
  刘福明:禁烧烟煤,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一个重要的治污举措,市人大还出台了城区禁烧烟煤的决定。2011年禁烧烟煤工作启动以来,目前已经完成改用清洁能源的锅炉达到了56台,拆除燃煤锅炉30多台,有110多台锅炉改用洁净煤,也就是无烟煤。同时,我们加强了中心城市建筑扬尘的治理,实施黄标车的淘汰,加强汽车绿标管理,实施烟气回收。去年,在公安交警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淘汰黄标车5000多辆,在全省名列前茅,这对我们城区的大气质量持续向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4年,市区的环境质量良好以上的天数达到362天。
  记者:在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过程中,环保部门是如何努力做到环境监管和服务发展动作快、思路新、起点高、工作实的?
  刘福明:一是针对重点区域流域,都制定了详尽的治理措施和方案,比如柞水小岭工业园区,洛南黄龙钼业小区,山阳钒业小区,我们督促县区政府落实了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的环保工作职能职责,强化了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二是严格项目建设的环境管理,重视规划环评,从源头上、产业结构上通过规划来落实创建措施。同时,做好项目环评,落实环保“三同时”监管和竣工环保验收。特别是在项目环评审查的过程中,我们严格禁止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资源消耗性的这些项目落地,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落地。对于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能批,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也不能落地。通过这些环境倒逼机制,以及源头的管理,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来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记者:如何理性认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刘福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个关系归根结底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环境问题本质就是一个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个关系问题。有的人认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一对矛盾,其实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快,能促进环保事业的进步;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后劲与环境支撑。否则,不仅损害了另一方的发展,自身的发展也难以持久。通过环境保护与这种倒逼机制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来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其实也是促进了经济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记者:从2015年的1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的优先原则,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这意味着什么?
  刘福明:新的环境保护法的最大亮点是突出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就是要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加强监管,让法律之网更加严密起来。新环保法规定了按日处罚,上不封顶。也就是说对于一些环境违法企业经过环保部分督办限期整改,不整改的,或者违法偷排的企业都将实施按日处罚,上不封顶,这个处罚力度是非常大的。通过加强执法监管,提高环境的违法成本,让违法企业也要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以此促进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整个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记者:根据《商洛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地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17年,中心城市城区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不少于300天,全市地表水Ⅳ类以上水体比例为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镇生活污水达标处理率将达到8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85%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率将达到100%,创建4个省级生态示范县、50个生态示范镇、100个生态示范村,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面对这份国考指标,下一步,环保部门将采取怎么样的措施?
  刘福明: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原则是政府主导,各方参与。从这些指标来看,环保部门在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过程中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采取以下重点措施来推动这项工作:首先是加强循环工业经济园区的科学规划,包括环评规划,从源头上、布局上,调整产业结构,落实创建工作。其次是加大循环经济的科技支撑,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架构的合作,引进专门人才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加大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于一些环保产业的投入力度要加大,对一些涉及到环保措施的落实,项目资金要落实到位。招商引资的过程中要把好门槛,各个工业园区都出台了招商引资的具体规定,应该严格按照标准坚决禁止三高企业进入园区。三是要加强法规政策的支持,就是要通过加强立法,不断完善财税政策,以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的标准,依法加强落实循环经济的创建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同时,还要提高公众的参与度,落实项目环评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