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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饮酒过量身亡 邀者担责赔偿
文章字数:327
  本报讯 (张礼民 毛照益)1月23日早晨10时左右,山阳县天竺山镇街道村村民陈清在自己厕所东侧沟渠失足死亡。接到报警后,高坝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往事发现场进行取证调查。1月22日,本村村民陈明杀年猪,请左邻右舍品自己酿的柿子酒,这已是天竺山镇农村多年来的一种风俗习惯,陈清也是应邀的一员。席间大家吃着可口的菜肴,尽情地品着柿子酒,不知不觉几个小时过去了,一顿酒足饭饱后,陈清跟主人陈明道别后东倒西歪地独自向自己家中走去。然而,谁也不曾料到,陈清竟然醉倒在沟渠里过了一夜。
  事情发生后,陈清妻子拿着花圈想到邻居陈明家讨个说法。高坝派出所民警、天竺山镇干部及村组干部和双方当事人商议,在民警和干部的耐心劝说下,陈明自愿将自己多年的积蓄5万元全部拿出给陈清家属,以安顿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