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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专项整治非法集资行为
文章字数:339
  本报讯 (程 虎 杨喜贵)针对近年来频发的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行为,柞水县开展为期半年的投资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非法集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期间,暂停投资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登记。
  据悉,该县将按照部署阶段、摸底排查阶段、整治检查阶段、整治总结四个阶段,从整治规范企业名称、整治规范经营范围、整治核查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整治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等五个方面进行整治。对整治过程中发现辖区企业涉嫌非法集资尚未构成犯罪的,将及时移送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投资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其登记事项进一步规范,一旦发现有集资、融资苗头,及时与银监、公安等部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减少投资群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