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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崔华峰代表建议
抓住机遇积极进行地方立法
文章字数:389
  本报讯 (记者 余 婷)“国家人大工作会之后,确立了地方人大的立法权,地方人大应抓住这个机遇,利用好这个机遇,促进法治商洛建设。”2月6日下午,在讨论到今年的市人大工作报告期间,商南团的崔华峰代表谈到人大立法权时激动不已。
  崔华峰代表建议,人大应该发挥职能,积极进行地方性立法,大胆探索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定工作。立法也是一种调控手段,进行地方性立法也就是进行地方性调控。只有根据地方特点因地制宜,实施地方性立法,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法律法规,才能引导群众走法律渠道。目前的信访都是人访,信访制度没有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从而滋生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人大应该积极探索方法进行立法,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法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贡献力量。处理信访案件时法院不能袖手旁观,应研究办法协助政府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