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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法院刑庭获“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文章字数:461
  近日,柞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共青团商洛市委、商洛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商洛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组、商洛市未成年人委员会保护办公室四部门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庭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一是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做到发生一起,严惩一起,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对涉及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坚持按照该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规范》的要求,积极为未成年人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人,在审判方式上采取“圆桌审判”,在判决时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帮教等。三是在预防教育上,与4所中学结成共建对子,由该庭干警担任法制辅导员,定期送法进校园,开设法律讲座等举措,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律意识。四是坚持回访帮教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行为规范以及生活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通过回访帮扶,该庭近5年来所判处的未成年人被告人,无一人再次犯罪。(张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