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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河北拖欠农民工工资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字数:514
  新华社石家庄2月10日专电 (记者 齐雷杰)记者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河北法院系统连日来集中清理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对相关案件采取从快审理、专项执行、曝光“欠薪老赖”等办法,确保被欠薪农民工尽快拿到“血汗钱”。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按照河北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对已进入审判、执行程序的民商事案件,特别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将围绕是否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将从快审理,专项执行,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河北省法院还加大了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执行力度。按照部署,春节前将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在全社会营造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压态势,促使被执行人解决欠薪问题。
  针对“拖欠工资”顽疾,河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此前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明确,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的,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严重欠薪者,可能面临刑拘、逮捕、判刑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