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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陈军锋荣获全国公安二级英模称号
文章字数:469
  本报讯 (赵有良 冀喜良)继获得全国优秀党员政法干警、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之后,洛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城关派出所所长陈军锋又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这是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1月14日签署命令授予的。据了解,公安部授予的一二级英模人员,可享受省级劳模待遇。
  陈军锋自1992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主办、协办、指挥侦破刑事案件260多起,组织查处治安案件1920起,他以实际行动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走访群众6000户,调处矛盾纠纷320起,帮扶特困家庭139户,上门办证420人,送归走失儿童、精神病人35名,被人民群众称为“爱民所长”。大胆创新公安管理工作,先后推出了治安信息员、智能联网报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五心群众工作法、“五个入户到家”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经验和爱民举措,先后80余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表彰奖励,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5次,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优秀党员政法干警,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和全国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先进个人。去年10月28日,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