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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谎称携带炸弹被拘留
文章字数:341
    本报讯 ( 记者王尚锋)在车站乘车,对乘客安检是车站工作人员理所当然的事情,然后,在已经经过安检后却谎称自己携带有炸弹,造成现场秩序混乱,车站工作人员立即报警,当事人卢某被行政拘留5日。这是2月8日上午发生在洛南县西车站的一件案子。
    据办案的王警官介绍,2月8日上午10时许,家住洛南谢湾的卢某买好东西后前往县城西车站准备乘车。在过安检时,卢某说以前乘坐前往谢湾的车都不安检,在车站工作人员解释后,卢某勉强接受了安检。本已被安检放行,后卢某却突然自称携带有炸弹,顿时造成车站秩序混乱,车站工作人员立即报警。等大批警察及时赶赴现场认真检查后,却发现卢某并未携带炸弹。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一)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之规定,对卢某行政拘留五日,并于当日将卢某送往洛南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