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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四单位获省打击文物犯罪先进集体
文章字数:405
    本报讯 (马翠芳)近日获悉,我市镇安县文物管理所等四单位被省文物局、省公安厅联合授予2014年度打击文物犯罪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4年,我省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精心部署,多策并举,攻坚克难,积极开展打击文物犯罪“秦鹰”专项行动。全省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3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2人、追缴各类文物1701件(套),其中二级文物12件、三级文物158件,有力地打击和遏制了文物犯罪,有效地保护了全省的文物安全。为进一步推进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做好文物安全防范工作,依据《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长效机制》的规定,省文物局和省公安厅决定,对2014年开展打击文物犯罪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省公安厅刑侦局文物案件侦查处等45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我市山阳县侦破“8·26”明代古石塔被盗案专案组、商南县侦破盗窃恐龙蛋化石案专案组荣获“秦鹰”行动中侦破重大文物案件专案组;镇安县文物管理所、山阳县文物管理所荣获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