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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党纪国法面前不可任性
市纪委通报李鹏等参与打架斗殴处理结果
文章字数:1007
  本报讯 (商纪宣)3月6日,市纪委迅速查处了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干部李鹏等参与打架斗殴问题,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3月1日,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干部李鹏、洛南县医院职工王卫东、景村镇齐坡村党员何书祥、景村镇何沟村党员何丹等人在洛南县夏都国际酒店二楼西岳厅就餐毕到吧台结账,提出餐费打折未果,要求开具发票时,与收银员周丹婷发生争吵,同在二楼商鞅厅就餐的刘有社(周丹婷公公)、刘博(周丹婷丈夫)等人闻讯赶到吧台,与李鹏、何书祥等发生争执,继而引起厮打。
  3月6日,市纪委决定给予李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其主任科员考察资格;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洛南县纪委给予王卫东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何书祥、何丹党内警告处分。洛南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决定对刘博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对李鹏拘留五日;对何书祥罚款500元;对何丹、王卫东、何月峰分别处罚款300元。
  通报指出,当前,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纯洁党的队伍和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强力推进,并对从严管理干部,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明确要求。春节刚一收假,市委召开全市深化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电视电话动员会至村一级。在这种形势下,李鹏、王卫东、何书祥和何丹等人无视各级组织要求和纪律规定,忘记了自己党员干部这一特殊身份,打架斗殴、恣意妄为,触犯了党的政治纪律,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这起事件中汲取教训,牢固树立法纪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明白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干部,第一职责是为人民服务;既然我们当初选择入了党,进了这支干部队伍,就要模范执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党纪条规的约束。要深刻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可任性、更不可放纵,谁敢以身试法,就会受到惩戒;党纪条规是铁律,没有商量、更没有选择,谁敢顶风违纪,就要付出代价。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干部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教育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不论何时何地都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努力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恶劣的,要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