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8万元
文章字数:501
  本报讯 (储贻军 陈风军)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镇安县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组织开展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活动,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完善市场诚信体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收缴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0余个品类,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8万元。
  该县积极开展新《消法》宣传进集镇、进社区、进院落、进企业活动,通过公益广告宣传、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动员和引导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增强群防群治合力。运用多种手段,扩大监督范围,落实经营企业守法诚信主体责任,促进行业自律。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消费者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消费环境。县上还组织工商、公安、卫生、药监、农业、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以通讯、金融、保险、水电气等领域为重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保障安全平稳的市场秩序。同时加快推进镇、村“一会两站”建设,促进消费维权网络向基层延伸,有效保护居民的消费权益,让消费维权服务贴近群众,构筑消费维权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