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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文章字数:477
  本报讯 (王富晋 陈风军)3月24日,在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镇安县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镇安县有两个回族镇,占全省民族镇总数的三分之二。近年来,该县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快回族镇城镇化建设步伐,编制建设规划并列入市县重点镇,实行移民搬迁、民族商贸和城镇化“三位一体”整体推进,将1087户4574名回族人从高寒边远地方搬迁到集镇,改善居住环境。积极培育“安业清真”特色品牌,发展特色产业600多家,建产业基地15个,实现两个回族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均超过全县平均水平。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传承保护,两个民族村获得国家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县上坚持把民族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全力维护各族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困难救助等各项服务,提高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水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成立县佛教和伊斯兰教协会,筹资改善宗教活动场所设施条件,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