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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检察院实行夜间接访制度
文章字数:328
  本报讯(白瑜董煜鹏)为了细化服务措施,方便群众来访,增强检察机关服务效能,近日洛南县检察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夜间来访接待制度》(简称《夜间接访制度》)。
  《夜间接访制度》是该院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检察信访工作,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依据洛办发[2015]4号文件“关于开展社会管理精细化年活动”精神,结合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及务工实际,为促进工农业生产,方便群众维权而推出的农忙季节便民服务新举措。该制度共计二十条,包括夜间接访时间、接访职责、服务范围、接访规范、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细化了服务措施,深化了服务意识,强化了责任落实。该制度的顺利实施,必将对促进洛南平安法治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夜间接访制度》目前在商洛检察机关尚属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