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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关于开展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飓风行动”的公告
文章字数:941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力度,按照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对我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飓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动目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深挖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铲除根源,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打击重点:食品领域:针对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食用油、白酒等生产、经营及餐饮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肉及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药品领域:针对以违法使用植物提取物、化工原料替代药用原料、不合格原料生产药品,以增重、染色、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生产中药饮片,以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挂靠经营、走票销售假药、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保健食品领域:针对减肥、辅助降血糖、抗疲劳、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等6类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份和以中老年人为对象釆取会议营销的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化妆品领域:针对违法添加和含有禁限用物质和超量物质生产化妆品;美容机构及会所销售、使用未经批准(含美白、除皱、注射类药品)和假冒化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医疗器械领域:针对经营和使用未经注册、未经生产许可的医疗器械,违法购、销、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行动步骤:(1)集中查处已有线索。主要对2015年3月以前未办结的线索、抽检不合格产品未办结的后处理案件,集中进行清理查处。(2)收集新线索。对群众投诉举报线索进行排查,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进行梳理研判。(3)集中打击。对线索中涉嫌违法的依法严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以问题发现率、立案率、办结率为指标,每月对各县区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投诉举报电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29-62288361/62288088/62288070;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914-12331;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0914-2360001;商州食药监局:0914-8061689/2252163;洛南食药监局:0914-7388153/7327990;商南食药监局:0914-6326387;丹凤食药监局:0914-3328113;山阳食药监局:0914-8383021;镇安食药监局:0914-5336089;柞水食药监局:0914-4325311
  商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