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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偷窃朋友一万元被拘役六个月
文章字数:259
  本报讯(记者杨鑫通讯员程凡)原本感情深厚的一对闺蜜,却因一起盗窃失了友情。近日,柞水法院对被告人伍某以盗窃罪判处拘役6个月,罚金2000元。
  据了解,家住柞水县的被告人伍某与失主齐某原本是好朋友,由于伍某无地方居住,便暂住于齐某家中。2014年8月8日,伍某趁齐某家中无人,窜至其卧室将衣柜里的1万元现金盗走后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1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伍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积极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酌予从轻处罚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