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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龙驹寨”戳记银锭
文/图 李佳 记者 董楠
文章字数:970
“龙驹寨”银锭

  龙驹寨(今丹凤县城)是享誉南北的水旱码头,传说当年汉高祖刘邦入关途经此地时,其乘马生驹,因而此地得名龙驹寨。《商志》中称此地为“北通秦晋,南连吴楚,水趋襄汉,陆入关铺”的水陆交通枢纽。明万历、天启年间,龙驹寨镇“康衢数里,巨室千家,鸡鸣多未寝之人,午夜有可求之市”,“百艇联樯,千蹄接踵”。明天启初(1621年),“龙驹寨设立税司,置官员一员,皆藩司首领”。清道光至光绪年间,丹江水域,舟楫如织,千人拉船,万人装卸。是时,有“过载行”42家,“骡马店”、“骆驼场”18家,“银钱铺”“发货铺”40余家,还有船帮、盐帮等十大会馆。厘金年收入银15万两,居全陕集镇之冠。以光绪三十四年为例,龙驹寨总卡收百货厘金91726.231两,占全省20%,居首位;收津贴银1920两,列第一。宣统元年(1909年),陕西共设31个厘金局、126个关卡中,龙驹寨收银78910两,居全省之冠。
  由于龙驹寨总卡的厘金征收数目较大,故在流传于今的银锭实物中发现较多,台湾银锭研究学者戴学文先生就藏有3种不同版本的“龙驹寨厘金局”,可能是代表3个不同历史时期所征收的银锭实物。
  咸丰三年(1853年)刑部侍郎帮办军务雷以鍼(道光进士)奉办江南军务,为江北大营筹措镇压太平军的军饷,在扬州附近的仙女庙(今江都镇)、邵伯等镇设厘金所,对上述镇的米市征收千分之一的捐税,此乃厘金的开始。千分之一即货价银一两征收税额一厘,故名“厘金”。至同治元年(1862年)除云南(同治十三年设)和黑龙江(光绪十一年设)外,厘金制度已遍行于全国各地。到1931年,国民政府用统税和营业税代替了厘金,“厘金”退出历史舞台。可见,厘金这一特定税收品种的征收共历时77年。
  陕西的厘金收入在省总收入中占很高的比重,其中百货厘金、贰成糖厘、津贴银占着较大的比例。厘金数目的征收多寡,直接反映了商品流传的活跃程度。洋务运动后,陕西日用百货的来源有二大体系。一曰“京货”,指天津、北京入陕的百货;一曰“广货”,泛指长江和珠江流域的“湖广货”,其货源充沛,交通便捷,占入陕货物的大部。“湖广货”多经陕南入省,而龙驹寨地处要势,除可从白河进货外,还可直接有湖北、河南两省直接输入。故其征收的厘金远远高于该省其他卡局,在晚清陕西省的税收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现今发现的有关厘金税收实物的银锭中以四川锭和陕西锭居多,其中的陕西槽锭-龙驹寨厘金局就是典例。该锭呈椭圆型(老三两),锭面中央一长方形直戳“龙驹寨厘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