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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建立困难职工法律维权绿色通道
文章字数:507
  本报讯(记者方由朝)近日,我市建立困难职工(农民工)法律维权绿色通道。
  本着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的原则,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与工会联合建立由市、县区司法局授权,在同级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建立法律维权服务工作站,负责接待困难职工(农民工)的来访及案件的初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工作人员为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代打官司等法律服务。
  工会法律维权服务工作站在接到职工的来信来访后,按咨询法律政策、法律维权服务等分别进行处置,一般能予以解答的及时予以解答,需要由法律专业人士答复的,可转接到“12348”热线进行咨询。凡符合受理范围和条件的,信访人填写《困难职工(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表》,工会法律维权服务工作站在10天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做好相应的援助工作,案件办结后5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受援人和工会法律维权服务工作站。
  为保障这项工作的有效进行,市工会、市司法局将法律维权服务的对象、范围、程序及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等进行公开,接受信访人和社会监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建立考核制度,确保每一名来访的困难职工(农民工)都能享受优质、高效、快捷、满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