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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新优扶办法将惠及10万残疾人
文章字数:588
  本报讯 (记者 余 婷)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市将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新出台的《商洛市优待扶助残疾人办法》,10万残疾人可享受在社会保障、康复就业、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优待扶助。
  该办法规定,全市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享受的优待扶助包括:城市保障性住房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并照顾残疾人家庭的特殊需求,优先选择方便生活居住的楼层;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应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在享受低保待遇、生活补贴的同时,按规定标准和等级发放护理补贴;对无劳动能力、无抚养人的残疾人,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予以供养;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辆;在商洛市境内风景游览区,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享受免门票优惠;各类公共停车场所应当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并减免停车费用;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网络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语言残疾人给予优待;残疾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就诊、交费、化验、取药四优先;残疾人言语训练、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综合训练和截瘫肢体综合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利用财政或上级专项资金,对0-6岁残疾儿童提供免费抢救性康复服务;优先保障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子女享受国家助学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政策;减少或者免除在我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就读的残疾学生的学费和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