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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落实环保工作责任推动生态商洛建设
文章字数:3277
    3月1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陈俊市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安排部署了2015年环保工作,签订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了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市长陈俊强调,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埋头苦干、扎实工作,精心呵护好天蓝地绿、水清气净的优美环境,以更大的环保工作成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污。由此可见,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工作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今年2月中旬,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指导工作时,在讲话中多次表达对陕西生态文明建设的希望和关切。赵正永书记在贯彻落实总书记“五个扎实”新要求时强调,我们一定要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加快山河江坡治理,实施大水大绿工程,自觉承担起建设“山青、水净、坡绿”生态环境的责任,努力让历史美景再现。
    总体而言,2014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一江清水供京津”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环保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不仅要讲成绩,更要讲问题。实事求是地讲,我们的工作与中省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存在“四个不到位”:一是个别区县对环保属地管理的认识不到位。主要是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中有侥幸、麻痹、松懈现象,表现在“河长制”落实不到位,最严格的水源保护措施落实不力,部分区县没有严格落实中省关于生态转移支付5%用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30%用于垃圾污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硬要求,尤其是河道污染治理、丹江湿地公园等项目推进迟缓,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问题依然严重。二是相关部门履行环保责任不到位。少数部门落实“政府统领、部门履职、环保监管、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不到位,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有待增强,一些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滞后。比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还不够大,烟煤禁烧、油气回收等工作进展缓慢,建筑扬尘、秸秆焚烧等环境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企业的环保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欠账较大,有的环保设施虽已建成但运行不正常,有的甚至存在偷排、直排等问题,有的没有严格落实环评“三同时”制度,未批先建现象时有发生。四是环保部门的动态监管还不到位。主要是环境限批的有关要求执行不严格,日常环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落得不实,特别是在环境执法监管上有死角、有盲区,在环境违法企业查处上还没有真正做到铁腕执法,有“下不为例”的现象,助涨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对此,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省领导同志对环保工作的新指示上来,统一到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环境保护的新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始终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用系统化思维推进环保工作,针对问题强化措施,努力开创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工作重点要进一步突出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头,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式通水的第一个年头。做好今年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突出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要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这是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务必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源地保护措施。要坚持铁腕促治、源头治理、防治结合,强力推进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尤其是商州区等区县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抓紧实施堤防、治污、湿地等生态项目建设,健全完善水源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统筹抓好丹江及支流沿线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建设,抓紧解决一些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问题,切实提高污水处理率。要继续坚持断面监测月通报、月公示、季评比、年终问责等制度,重点抓好河长管理责任制落实,确保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二要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去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位居全省第一,但据今年1-2月监测情况看,每个月都有近10天的污染天气,治污降霾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随着今年棚改工作的全面推进,大面积的拆迁改造,将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严重挑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特别是建设、城管、交警等部门要针对建筑扬尘、“渣土车”管理制定硬措施,坚决不能出现一边机械轰鸣、一边烟尘滚滚。同时,要切实抓好烟煤禁烧、黄标车淘汰等工作,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要突出抓好农村环境整治。要全面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巩固提高农村“面上不见垃圾”成果,积极开展农村“面上不见污水”行动,扎实做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要加强中心城区周边沟域污染治理,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落实有效举措,扩大治理成效,坚决解决垃圾乱倒、污水横流等问题。同时,要深入推进省市生态县、生态镇村创建工作。
    四要突出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2013年商州、洛南、镇安三区县因重金属污染防治考核不过关被国家环保部限批,2014年商州、镇安重金属治理削减不降反升,省政府要求市上从今年起对这两个区县实行限批。市发改委、环保局要严格落实环境限批政策,各区县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相关要求,落实好市政府交办会确定的事项,进一步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尤其是商州、镇安要采取过硬措施,尽快扭转工作被动局面。
    各方责任要进一步夯实
    一要夯实各级政府的第一责任。去年腾格里沙漠的非法排污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党政同责”,中办、国办专门发出了通报。新修订的《环保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对各级政府来讲,在当前的高压政策形势下,环保工作一旦出了大问题,不仅要“丢帽子”,甚至还要“坐班房”。各位区
    县长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千万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
    理、麻痹心理,容不得半点
    马虎和丝毫松懈,切实落实
    好属地管理责任,扎实做好
    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二要夯实环保等部门的监管责任。3月15日李克强总理在答记者问时强调,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而是杀手锏;环保和执法部门要敢于担当、承担责任,对工作不力的也要问责,渎职失职的要依法追究。这是对环保部门和环境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全市环保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快推进网格化环境管理体系,实现环境监管无缝隙、全覆盖,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无处藏身。特别强调的是,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五个一律”,即:对没有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上马,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查封其生产设备,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根本无法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实施关停并转,对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夯实广大企业的主体责任。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要承担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让企业明白守法是底线要求,督促企业依法完善环保设施,加快技术改造,实施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杜绝超标排放及偷排暗排问题。
    考核问责要进一步严格
    一方面,要严格督促检查。市环保局要按照“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要求,逐月在商洛日报公布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污染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逐区县进行排名通报。市政府督查室要把环保工作作为重点督办事项,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按目标责任落实、按计划任务完成。
    一方面,要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与各区县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上,已经明确了相关奖惩事项,各位区县长要高度重视,对照目标任务抓好工作推进和落实。市政府将严格实行环保考核通报、预警、约谈、“一票否决”等制度,如果哪个区县工作没做好,发生大的环境污染事件,不仅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还要追究政府领导干部的责任,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调整,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