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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在商洛推广试行
文章字数:710
  5月1日起,商洛地税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通过规范税务人员,更好服务纳税人,给纳税人带来了新的纳税体验。
  《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坚持职权法定原则,遵循简政放权要求,全面梳理了税收征管的所有具体业务事项,对每一个业务事项的流程、环节、操作要求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税收管理行政行为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限定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对税收征管工作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指导性。规范涵盖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收优惠、税务稽查等所有业务事项,将税收征管业务分为11个业务类别a,152个业务小类,对应612个具体业务事项,涉及税收政策法规与规范性文件1125份,规范了税收征管基本流程、基本行为和基本资料,实现了前后台业务、基层实务和内部管理机制及运行支撑手段的对接。推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会更加有利于纳税人。
  ——涉税事项更确定。坚持税收法定原则,所有税收征管事项,包括业务事项本身、处理过程、处理内容皆于法有据,确保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标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管理服务更公平。通过统一办税事项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要求,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规范税务机关履行职能,快速响应纳税人的办税要求和诉求,防止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业务办理更便捷。切实落实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税收优惠类业务实现适度归并,将税收优惠业务分为备案和审批两大流程,将具体的优惠事项业务处理要求归为附列资料,确保优惠处理流程规范稳定。
  ——办税成本更经济。合理设计征管业务必经的办理环节和工作职责,利用信息技术,将需要纳税人跑多次的事项简化为即办事项,简并优化相关涉税文书资料,能生成的不用报送、能共享的不用采集,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刘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