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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关于印发商洛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2015-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报
文章字数:244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创建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突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重点,落实促进创业主要活动载体,根据《关于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任务及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商洛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2015-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请结合县区、部门实际,采取相应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2015-2017年,我市创业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和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以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为中心,以创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大创业就业援助力度,降低创业门槛,拓宽就业渠道,全面完成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全市创业就业工作主要目标:每年新增城镇就业1.5万人,通过创业实现就业人数占当年新增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率达到1:5;创建期间,每年新增个体、私营企业户数比创建前增加20%以上,创业企业存活率(存活一年以上的企业占同期全部创业企业的比例)80%以上。三年全市建设创业基地不少于30个,创业孵化基地不少于20个。全面完成创业型城市创建指标体系任务,达到省级创业型城市标准。
  二、创建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一)完成六大体系建设,全力推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资金支持体系、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工作考核体系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工作创新,强化督查考评,每半年对创业型城市创建指标完成进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每季度对重点指标进行一次统计监测。
  (二)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激发全民创业热情。重点抓好现有扶持政策、贷款支持、载体建设、指导服务、环境优化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细化、督查和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商洛市创建创业型城市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措施,提高创业政策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一是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开展。二是积极实施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工程,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农民工回乡创业,努力打造“一镇一园”“一村一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新型观光农业、有机农业等创业项目,扶持农民立足本地创业。三是统筹推进各类群体创业帮扶计划。通过开展创业就业社区行活动,将创业项目、资金、服务送进社区,送到各类城乡创业人员身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在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创业政策等方面提供专项帮扶,妇联、共青团、残联等社会团体要加强与市创建办的联系,联合开展专项活动,促进妇女、青年、残疾人等群体创业就业。
  (三)以提升创业技能为动力,提高创业培训的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体系,针对创业者的不同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需求,实施分类培训,提升全民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一是实施创业者领导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进知识型、技能型创业。二是加强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优化创业培训模式,扩大SYB(创办你的企业)免费创业培训范围,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区、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构建创业培训、实训与见习有机衔接的创业培训体系。三是开展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对有发展前景的创业者和进入孵化基地的企业老板每年至少举办1期IYB培训班。
  (四)以完善各类创业载体为基础,加强平台功能建设。重点建设创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各类创业载体功能。一是综合运用政策、资金和服务手段,整合闲置的校舍、厂房、楼宇,现有的市场、街道等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改建或新建成为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或者农民创业园等,建成一个,认定一个,补贴一个,切实为创业者提供经营场地和各项创业服务。二是提升创业载体建设层次。不断提升创业孵化基地规模与水平,每个县区都要建成一个省级或者是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五)以解决现实难题为着力点,提升创业服务水平。重点对创业者提供创业要素服务、经营服务、商务服务、行政指导服务、创业者领导能力培养等服务,并使之制度化、长效化。一是落实创业政策,加大创业政策支持力度,使其实实在在落地生根,产生效应。二是加强创业指导。成立创业指导服务团,聘请行业专家、企业家、政府职能部门政策专家参加。根据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自职能分工,组成农业、科技、人才、小微企业、法律、企业管理、财税等若干专家指导小组,通过“拜师结对、坐诊预约”等方式,重点为创业者提供企业策划、项目推介、投资分析、经营管理、企业理财、企业诊断、经济法规、项目认证、市场分析、营销策划、信贷融资等全方位的咨询辅导服务。三是提升服务层次,深入开展各类形式帮扶创业活动。对全市新创业企业、创业载体以及运营情况等进行全方位调查认定,重点为具备条件的创业载体、企业和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服务。
  (六)加强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宣传,营造全民创业社会氛围。市上将出台《商洛市创业促进就业政策汇编》;把与商洛电视台合办的《致富密码》栏目升级为《创业商洛》,每年至少播出15期;在《商洛日报》开辟创业型城市创建专栏,刊发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典型事例;印发创业政策宣传单、创业型城市创建宣传口号标语;在各县区和市本级成立各种各样的创业家联合会、创业沙龙、创业者联盟、创业协会等;把每年的5月5日确定为全市创业型城市创建集中宣传咨询日,市、县、区分别举办成功创业人士座谈会和创业明星演讲、表彰活动;通过组织创业大赛,举办全市创业博览会等各类形式的活动载体,使全民创业理念深入人心。
  三、强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市就业管理局要建立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统计报表制度,制定相关统计表格,按季度抓好汇总上报工作。市、县区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利用各种形式和有效措施,把创建工作推向深入。同时,加强沟通协调、信息交流,随时将开展的活动、工作亮点、取得的成绩报告市创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