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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为民代办成常态 热情周到暖民心
镇安县云盖寺镇党委书记 蒋维杰
文章字数:949
  今年以来,镇安县云盖寺镇新设置的综合代办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法制调解服务中心出现了个新现象——来大厅办事的群众少了,村组代办员络绎不绝。
  “我们村距离镇党委、政府较远,有的群众还住在山上,去镇上办个事来回就是一天,按照今年党委、政府的要求,实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加之由于工作关系,我们经常要到镇上来,就顺便帮他们办理了。这样集中办理不仅方便了当地群众,还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东洞村支部书记曹明富笑着说道。
  为使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全面落实,云盖寺镇在各村设立了9个村级事务代办点,成立便民服务室,使群众享受“一室式”服务。并结合镇情实际,在全镇范围内推行“1310”党建管理工作机制,确立了村干部民情日记、信访当日接待、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和村干部轮流坐班和岗位去向公示制度。
  在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的落实上,主要把握好“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代办人员。即各村第一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各小组长、镇政府包村、驻村干部为各村便民服务代办员。
  二是明确代办主体内容和范围。主要以村民生产生活中急需办,却又不知咋办或自己办理起来有困难的事项为主,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民政救济、建房审批等五大类82小项。代办员实行轮流坐班制度,负责受理本村村民办事申请,做好登记,保管好有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受理事项并及时回复。
  三是明确工作程序。按照“咨询—受理—报送—回复”的程序严格操作。即对村民咨询的问题,负责人应进行登记,属本岗位工作范畴的应详细解答予以代办,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不属于代办事项的要做好解释和告知,同时根据承诺办理期限,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及时向群众作出回复。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为提高为民办事效率和质量,应把各村为民代办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并对村便民服务室、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人员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同时应遵守定期坐班制度、优质服务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总之,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是一项凝聚人心、利民惠民的民心工程,自实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以来,已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同,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畅通了乡情民意和实际需求的反映渠道。据不完全统计,近两个月来,云盖寺镇镇、村两级共办理群众代办事项600余件,深受群众欢迎,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