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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周案件数同比增36.17%
文章字数:562
  5月4日到5月9日是全国法院系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立案登记制”改革重要决定的首周,也是法院系统立案工作由原先的实质审查变为登记立案的第一个工作周。该项改革的实施,使群众立案登记变得比以往更加方便和容易,打官司的门槛也变得更低。一周以来,商洛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能够按照上级法院的各项规定和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做到了有诉必理、有案必立。
  5月1日一大早,商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在主管副院长宋涛,政治部主任王金林的陪同下,来到诉讼服务中心检查督导登记立案工作,并与七个基层法院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视频对话,检查基层法院登记立案工作开展情况。黄院长指出,一要重视登记立案工作,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二要注重诉讼服务中心的窗口形象,接待当事群众要着装规范,服务周到,有理有节。三要随时与各基层法院保持联络,确保网络信号畅通,接受上级法院的随时抽查,确保登记立案工作顺利进行。
  统计数据表明,一周来两级法院接受诉状195件,当场立案192件,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8.11%,截至5月9日,在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期限内1件,期限内判断是否立案2件,与去年同期立案同比上升36.17%。其中当场立案民事一审案件15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4.48%;行政一审案件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600%;执行案件3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周驹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