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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发电厂项目建设合作合同签约仪式在西安举行
文章字数:726
  本报讯(记者张力宏王尚锋)5月25日,商洛发电厂项目建设合作合同签约仪式在西安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副省长姜锋,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再生,原副省长张伟,省政府副秘书长孟军,省发改委主任方玮峰,市委书记胡润泽,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张申良,陕西能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袁小宁等出席。市长陈俊主持签约仪式并代表市政府与陕西能源集团总经理宋老虎签订《商洛发电厂项目建设合作合同书》。
  经过友好协商,市政府与陕西能源集团决定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合作开发建设商洛发电厂项目。该项目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经济大背景下,商洛促投资、稳增长,重点推进实施的一大战略性项目,其具有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效益明显的显著特点。项目建成后不仅能够促进商洛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可以改变商洛在全省没有电源点的现状,同时有效保障陕南用电安全,也将充分发挥陕西能源集团资金、管理、技术、人才优势,实现互利共赢。
  商洛发电厂项目使用目前国际先进的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其具备可靠、高效、清洁、环保、节能和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特点。其选址位于商洛市区以东,在此间布局建设具有电煤运距较短、铁路运输便捷、水资源充足等有利条件,可以起到完善区域电网结构、优化电源布局、提高电网运行安全性和可靠性的作用,为我市进一步发挥矿产资源优势、加快商丹循环工业经园区的建设以及陕南实现循环发展提供强大的电源支撑。
  签约前,省、市领导举行了座谈会,大家认为建设商洛发电厂项目,对于推动商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市相关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不断增进共识,通力合作,完善手续,创新方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准备工作,为项目及早开工建设创造条件,争取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