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规范教职工请休假
文章字数:438
  本报讯(姜福军)日前,洛南县教体局出台措施,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休假程序,切实加强全县教职工日常管理和作风建设。
  洛南县教育体育局紧密结合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狠抓教职工日常管理和作风建设,近日制定下发了《洛南县教职工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结合全县教体系统工作实际,明确了教职工“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六种请(休)假类别和期限。根据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指示精神和单位、学校的管理权属,严格实行教职工请休假分级审批分级备案制度,规范了教职工请休假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阐明了教职工请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旷工认定及处理办法,突出了管理办法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据悉,洛南县教体局决定今后每学期对各镇、校及县直教体单位教职工的请休假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把规范教职工请休假管理和教师队伍管理、师德师风建设以及“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不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单位、学校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