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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创卫知识摘录
文章字数:498
  四、创建卫生城市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意见》精神及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提升相结合、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以改善人居环境,营造和谐社会,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通过政府组织、社会动员、群众参与、部门协调、科学管理、法制监督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市民素质、城市品位和文明卫生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五、省级卫生城市的检查验收十二个项目是什么?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及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市周边卫生等12个方面考核项目。
  六、省级卫生城市居民对市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应达到多少?
  居民对市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是≥90%。
  七、单位环境卫生要执行的“四定”是何意?
  “四定”:定人、定任务、定期清扫、定期检查,分片包干,各负其责,周末检查,保持清洁卫生。(市爱卫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