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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群众事情无大小
——试马镇干部落实五项制度小记
文章字数:545
  “凡是村民反映的事,都应该立即处理,不应该以事情的大小来决定!”这是商南县试马镇林业站站长金虎在落实信访当日接待制度后的“新收获”。
  4月10日上午,试马镇荆家河村十四组村民汪某来到镇上,反映其与邻居刘某有林地纠纷,请求镇林业站处理。经林业站与村上联系,村干部说,此事村上已经调解过了,刘某并未占其林地,汪某儿子都说林地的事情没有争议。但是,由于汪某年纪大,怎么说都不听,一直反映该问题。
  林业站站长金虎说,若是以前,像这样的情况,我们都劝他回去,让他儿子再给他做工作,但是现在信访当日接待制度,群众有事情,我们今天能处理的就要处理。他立即联系清油河林业派出所所长李平,荆家河村支部书记一同前去村上处理。
  经实地丈量后,对照林权证,金虎耐心的为其解释,汪某终于意识到,是自己未搞清楚界址,邻居并未占其山林。在村、镇干部解释清楚后,汪某说:“这我就晓得了,你们不来,我还一直不清楚,每次都只是说没占我的地,不来现场对对林权证,咋能说的清楚么!”
  回来后,有人说,这么小的事情他跑这一趟,明明可以不用去的。金虎却说:“这件事,汪某以前反映过很多次,如果第一次就这样处理,群众怎么会一次次的反映?我的原则是:群众来反映问题,我去处理。处理不了,是我能力的问题,但是如果我不去处理,那就是我责任的问题!”(解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