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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利剑出鞘 铁腕清违
——商洛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侧记
文章字数:1620
  拆除违法建设,维护公平正义。
  一旦发现违法建筑,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拆违不手软
  拆违整治不松劲

  执法巡查
  依法暂扣施工设备
  清理占道沙石
  以“情”执法

  整装待发

  违法建设是城市的历史顽疾,是损害城市形象的病根所在。
  近年来,中心城区乱占乱建现象较为突出,群众深恶痛绝。拆除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是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区委、区政府下决心要解决的难题。
  5月27日,区委、区政府召开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暨创卫复验工作推进会,就中心城区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各职能部门突出工作任务,强化组织保障,周密安排部署,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好这场硬仗。
  5月28日下午,副市长徐明非带领市城管、国土、文广、公安及棚改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就做好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深入到大赵峪办事处刘塬村、黄沙桥、四皓社区郭村等地,对朝阳、黄沙桥、市行政中心北侧三个棚户区改造片区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从6月1日起,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明确要求违法建筑一律由群众自行拆除,逾期不予拆除的一律由执法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在棚改工作中一律不予补偿。同时,重点抓好政策宣传、立案调查、动员群众拆除工作,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8个工作组,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的同时,重点组织辖区市容执法中队、国土所、规划所、村社区对违法建设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彻底的调查登记,采取拍照、录像、制作调查笔录等形式提取证据,分类造册,逐户建立台账,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对清查、核查出的违法建设,由各镇办、各项目管理处和村社区,动员督促违建当事人自行拆除。对顶风违建的,依法查封施工设备,现场予以拆除。对暴力抗法、阻挠执行公务行为的人和事,公安部门主动出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纪检监察部门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法建设中各级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失职渎职行为。对基层组织不认真履职、监管不力、工作不作为、逃避矛盾和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组织过硬力量,逐条细化分解,下功夫研究个案,把每一块违法建设的拆除任务明确到专人。坚持“疏、堵、建、管”相结合,从宣传动员到拆除准备、实施拆除和后续工作,逐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对于暴力抗法等情况,依法有序地化解矛盾,处置各类事件,确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拒不拆除的钉子户,坚决依法强行拆除;对拆违过程中无理取闹的,坚决绳之以法,敢碰硬、敢叫真、敢负责,做到不手软、不退缩。
  一段时间以来,区市容局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对棚户区改造区域内违法建设采取全天候、昼夜不定时随机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建设进行当即拆除,并依法暂扣施工工具,查封施工现场,遣散雇佣工人;对屡次抢建的违法建设户,反复向其讲解棚改政策,并采取派人蹲守、紧盯现场、设点封堵违建户建筑材料入村等方法进行制止。同时,拆除违法建设工作队与公安商州分局、棚改项目管理处等部门多次联合执法,不断加大对破坏查封违法建设现场工具的违建户的打击力度。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共拆除违法建设354处(次),其中棚户区拆除249处(次);拆除面积2.3万余平方米,其中棚户区1.6万余平方米;下发《整改通知书》247份,其中棚户区156份;查封施工现场300余处(次),其中棚户区200余处(次);暂扣施工电动葫芦102个,其中棚户区73个;暂扣铁锹、瓦刀等工具600余把,其中棚户区400余把;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查封现场、执勤现场8人,依法查处殴打执法人员、暴力抗法8人。目前,棚户区改造区域内违法建设现象明显减少,违法建设蔓延势态得到有效遏制,为棚改项目顺利推进和加快中心城市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控违拆违工作任重道远。区市容局表示,将继续加大对中心城区房屋建设的监控力度,在巡查过程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