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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纪念第25个全国土地日
文章字数:2586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听取国土资源工作汇报,进行系统调研,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特别对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要必须站在历史和全局高度,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李克强总理强调,粮食安全的根基在耕地,守住耕地红线要多管齐下。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指示,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国土资源工作的重大关切和深化改革的坚定决心。我们一定要用中央的新要求、新规定来统一思想认识和指导工作实践,坚决依法依规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
  要严守耕地数量红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食为政先,地为粮本,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严防死守,没有一点点讨价还价的余地,要像保护文物,甚至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18亿亩是耕地保护红线,保护耕地是根本。因此,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把“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战略安全”放到首位,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到实处。
  要严守耕地质量红线。积极推动国土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农业的现代农业园区、水利的农田水利建设、财政的农业综合开发等在耕地建设方面相关资金的整合,集中力量共同提高耕地质量。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审查,将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作为通过用地审批的必备条件。
  要严守城镇建设边界红线。要按照“发展规划定空间,土地规划定规模,城市规划定布局”的思路,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把城市发展边界确定下来,围绕城市周边确定永久性基本农田。
  要严守生态安全红线。习近平总书记讲,环境保护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国土资源先破坏后修复的路子同样走不通。要围绕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目标,统筹安排城乡各类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矿产资源开发要以不损坏植被、不造成水土流失、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综合运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矿废弃地复垦、矿业用地方式改革等政策手段,全面推进矿区土地复垦利用,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强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节约集约是强化耕地保护、缓解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也是确保经济社会科学持续发展的战略抉择。我们必须学会从节约中要增量、从集约中要效益,把节约集约基本国策落到实处。要加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力度,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切实扭转粗放利用的局面,把有限的资源管好、用好、用出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要优化资源开发利用格局,按照“空间划开、时序错开、急需先上、扶优扶强、限小治乱、综合利用、合理避让”的原则,加强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全面提高综合利用效率。要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将有限的增量指标用在事关全局的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大产业化项目等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要全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加大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加大闲置用地处置力度,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强化工业园区用地内部挖潜,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鼓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工业用地开发地下空间或增加地上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原有用地经依法批准提高容积率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可按新的规划条件重新评估,补缴土地出让金。
  积极探索以宅基地为主的农村存量用地盘活办法。土地利用管理由过去重审批转变为重监管,土地从征收、储备、供应及合同履约、开发利用建设情况全部纳入全国土地市场动态监管范围。严格控制向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重复建设的行业供应土地;坚决禁止落后产能、别墅类房地产以及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楼堂馆所等项目用地;对一般性的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建设用地。
  有效保障科学持续发展
  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期,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亟需加快推进,各类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依然强劲,必须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跟进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主动作为,创新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保障发展,一定要保障科学发展。在建设用地供应上,必须要突出重点,确保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对“三高一资”的污染项目、工艺落后、产能过剩项目坚决不予供应。既要坚持原则、把好关,又要学会当好参谋助手,做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避免为了一时发展之快,出现盲目的投资和引资冲动,给地方持续健康发展留下隐患,给政府主要领导带来问责风险。
  今后,省上除适当加大省级预留指标比例,保障中、省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外,将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给各市,不再按项目意向进行报批,批次用地将一次或两次集中予以审批,体现了把权利和责任放下去,监管和服务收上来的简政放权精神,这样以来,市县两级保障和服务的责任更重了。各级政府及国土主管部门必须强化对下一级政府供地行为的监管,充分利用网上交易和监管平台进行供地和全程跟踪管理,加强土地供应工作监督核查,重点核查供地是否体现节约集约、保障重点、供地方式、投资强度、出让地价标准结算和禁供规定执行情况,凡违规、违纪的,予以必要的制裁并严肃责任追究。
  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既是理念之变,也是行为之变,更是制度之变,它不仅是管理方式转变,更是战略谋划的转变,需要我们正确处理好节约集约用地与科学发展的辩证关系,适应新常态,面对未来,把握全局,通过理念更新、改革创新、统筹谋划,用好有限资源,拓展无限空间,保障科学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