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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纵火报复他人触犯刑律被拘
文章字数:592
  本报讯(邢锋)四川籍男子见情妇与自己分手,索要赠予的钱财未果,遂产生了报复的念头,前后两次在情妇家中放火,自以为天衣无缝,不想却被警方快速侦破逮捕。
  十年前,30岁的四川籍男子李某,只身来到西安打工,结识了年近40岁的丹凤籍方某,并对方某产生了爱慕之情,为讨欢心,李某时常给方某些财物,方某有时也以孩子上学等名义向李某借钱。今年4月份,方某表明要与李某断绝关系。李某不甘心,在和方某争吵几次后,看方某分手态度坚决,也没有归还自己钱财的意思,遂产生了报复方某的想法。5月份,李某两次悄悄潜到方某在丹凤的老家实施了纵火行为,由于李某都是当天下午坐班车赶到丹凤,夜间作案后乘第二天最早的班车返回西安,第二天一早会出现在方某面前,给方某造成他没有作案时间的假象。
  5月29日,丹凤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刑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发现系人为纵火案件,侦查民警了解到,5月7日受害人家中也发生过一次不明原因着火,当时由于损失不大,受害人并未报案,侦查民警遂将两次起火案件并案进行侦查。受害人长期未在家中居住,与周围邻居无明显矛盾,民警将侦查重点放在受害人一家在西安的生活朋友圈,最终锁定嫌疑人李某,并掌握了方某家中起火期间、李某都曾在商洛出现过的证据,遂果断将李某抓捕。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纵火的罪行。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纵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