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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为人民用好手中权力
李代祥
文章字数:958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品质,也是94年来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真实写照。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只有永远植根于群众之中,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作用,才能使决定我们事业前途命运的力量源泉充分涌流。
  领导干部须牢记宗旨、牢记责任,自觉把权力行使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为人民服务不能只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而要落实在执政行为中。习近平同志强调,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改善。这是对人民利益这一最高标准的具体化,进一步强化了检验标准的客观性、实践性、可操作性。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接地气、通下情,解群众之忧,给人民以实实在在的利益,才能激发起广大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人民监督的核心是监督权力运行,防止政府违法用权,防止公仆变为“官老爷”,保证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也是执掌政权后的共产党人用心血和生命守护的神圣誓言。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沈浩、杨善洲……他们用行动书写着权为民所用的情怀,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手中权力树立了光辉榜样,为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出了突出贡献。
  经济社会越发展,对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越高。权为民所用,要坚持依法用权。法律是全民意志的体现,落实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党员干部要始终做遵守法律、维护法制的模范。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中央提出的这些重要原则,是党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民主权利的庄严承诺,更是党永葆先进、巩固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要确保党的执政地位稳如磐石,就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用监督保证权力的公信力,防止和清除腐败。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美好前景,召唤着广大党员干部锐意进取,也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提高党性修养,在权力面前时刻自重、自省、自律,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以清正廉洁的作风为人民造福,为党旗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