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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总工会解决突出问题
文章字数:429
  本报讯(方由朝)市总工会结合学《党章》、学《公务员法》、学相关法律法规、学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明白什么是严禁的、什么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做的,坚守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通过个人对照自查、大家帮查,达到规范个人行为、树立工会干部良好形象,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党员干部思想纪律作风的根本好转,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突破发展。
  同时,重点检查有没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有没有不履职尽责、损害职工利益和单位形象的现象;有没有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或报告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的;有没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行为,是否存在不敬亲孝老、与社会闲杂人员勾肩搭背等;有没有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买卖股票、参与非法集资、多占住房等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有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有无宗旨意识不强、立场不坚定、不与中央基准看齐等;有没有违反《党章》《公务员法》等其他不廉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