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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淘汰“黄标车”老旧车
文章字数:424
  本报讯(李伟 刘玮娜)今年以来,市交警支队周密部署,认真安排,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开展老旧车淘汰报废工作。
  年初,车管科按照车辆户籍化管理要求,逐车按号牌号码将3000辆淘汰任务分解至各县区,明确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先后在北新街、检测站等人口密集场所宣传国家对黄标车的补贴政策以及对环境的危害性,引导群众主动淘汰报废车辆。进一步加大路面查缉布控力度,有效控制黄标车上路行驶,倒逼机动车所有人将淘汰车辆交回收公司,目前交回的1337辆“黄标车”老旧机动车已全部报废。出台政策,凡名下有“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未报废的,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等机动车相关业务,促使机动车所有人淘汰报废“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民警认真摸排,确认了一批灭失车辆,对无法联系的机动车所有人或多年未检的车辆号牌号码在商洛日报公示,截至六月底公示老旧机动车600辆,车管部门分类整理后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公车改革,再淘汰报废一批“黄标车”老旧机动车,为我市节污减排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