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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向社会购买服务
文章字数:353
  本报讯(李治军 冯庭记)日前,商南县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按照“以事定费”原则,采取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方式,全面规范购买服务流程,实现政府从“养人”向“养事”转变。
  为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改善公共服务,商南县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和方式等,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选择承接主体。该县从垃圾填埋场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购买内容涵盖20款151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公共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险、基本养老服务等领域。推行中,商南县将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及时开展年报、评估、审计,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体系,确保群众享受到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