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铜川中院来商学习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工作经验
文章字数:807
  7月9日,铜川中院副院长党华宁一行来到商洛中院,学习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经验,铜川中院一行与商洛中院副院长方学民及行政庭、研究室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省法院行政庭庭长秦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商洛中院行政庭周世安庭长从前期调研、方案起草、新闻宣传以及具体实施等方面,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商洛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方学民副院长对商洛法院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特点进行了总结:一是认真调研,从审判力量、思想认识、地域条件等多方面综合考量,制定好试点方案,选好试点法院。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借助媒体大力宣传,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有效推进改革进程。三是市中院和试点法院经常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集中管辖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对新类型案件、疑难案件认真讨论,及时指导,保证案件质量。四是注重充实力量,试点法院抽调出业务骨干充实行政审判力量,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最大限度保障。他指出,商洛法院的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工作也是在探索中前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希望对兄弟法院的工作能够提供有益的经验帮助,也希望兄弟法院提出意见和建议,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探讨,共同进步。
  铜川中院副院长党华宁表示,商洛之行受益匪浅,特别是在试点法院的确定、立案登记方面,得到了很好的启示。他们将把经验带回去,认真研究,学习吸收,扎实进行调研,结合铜川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逐步有序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
  最后,省法院秦安祥庭长在总结中指出,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行政审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是必然趋势,也是省法院制定的重点司法改革项目;商洛法院在集中管辖方面动作快,思路清,措施实,效果好,经验值得借鉴学习。他希望铜川法院能将商洛法院的成功经验与当地实际有效结合,摸索出更科学更有效的方法路径,推动改革稳步前进,努力在社会经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周世安 张春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