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恶意欠薪被判刑
文章字数:451
  本报讯(屈宏伟 王尚锋)恶意拖欠民工血汗钱用于自己挥霍,又逃匿玩起了失踪,民工将此事诉诸于法律,承包商难逃法网,被法院判刑入狱十个月。
  周某今年39岁,四川省自贡市抚顺县人。2014年4月,周某承包了洛南县思源学校教师公寓、教学楼等钢筋工程,其先后从洛南县城关镇、谢湾镇、四皓镇等地雇佣民工30余人,当年10月底工程结束后,领取工程款325728元,在支付了部分民工工资外,周某将其余资金全部挥霍,而拖欠杨某、王某等27名民工工资158835元却始终不兑付。后经民工多次讨要,洛南县劳动监察大队也责令兑付,周某不但不付给民工工资,而且更换了手机号,逃匿起来,玩起了失踪。
  今年1月20日,洛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周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吴永锋、民警王伟等人多次赴四川、广东、西安等地抓捕周某,后在西安铁路警方的紧密配合下,民警在宝鸡火车站将周某抓获,追回拖欠民工工资71157.62元,但周某仍拖欠民工工资87677.38元。
  7月18日,洛南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周某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