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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法院“两庭”建设迈上新台阶
文章字数:992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支持下,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坚持把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和人民法庭建设(简称“两庭”建设),作为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服从于审判,着眼于需要,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办案效率为目的,经过几年不懈努力,使“两庭”建设呈现出崭新的面貌。
  高度重视,取得支持。“两庭”建设上台阶离不开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商洛法院“两庭”建设一靠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二靠法院自身的积极进取、刻苦实干。目前,商洛中院审判法庭建设初步设计方案上报省发改委评审;辖区7个基层法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有2个,正在建设的有5个法院;辖区内46个人民法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有35个人民法庭,正在建设的有3个人民法庭,未开工建设的有8个人民法庭。全市近八成人民法庭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各类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诉讼活动提供了场所,为开展审判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两庭”建设取得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有章可循,规范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明确各级责任、坚持建设标准、区分地区类别、规范建设程序、全额投资保障”的机制,商洛法院系统各建设项目自申请立项之始,即按照程序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可研审批、初设批复等各项手续进行项目建设。与此同时,严格建设标准,坚持按标准建设,避免贪大求洋;严格依据工程造价参考标准核定总投资,避免超标准超规模建设项目。
  全力保障,求得实效。项目建设最大的困难是资金问题,计划中的国债资金远远不能保障项目建设。面对困难,商洛法院系统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稳步向前。一是争取政府以划拔方式供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政府足额及时拨付;二是多措并举,自筹费用,压缩经费开支,厉行节约,从经费中挤出资金用于建设;三是加大物质装备、硬件设施的配备力度,不断改善办公条件。
  查摆问题,落实整改。“两庭”建设存在的困难主要有部分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个别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等。针对这些问题,两级法院在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的基础上,努力加强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积极协商落实建设用地,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市中院定期对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认真督查,要求各基层法院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期安排,抓紧机遇,加快进度;对进度缓慢的法庭,共同查找原因,督促整改,保证按照规划的进度按时完成建设。(张福秦 杨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