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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住有所居彰显民生情怀 幸福之花盛开丰阳大地
——“讲好山阳故事,凝聚发展合力”系列报道之七
文章字数:2075
  近年来,山阳县委、县政府积极落实中省市一系列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并结合本县实际,不断加大限价房、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多层次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始终以“抓建成、抓配套、抓入住、抓管理”为日常工作的主题,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成绩斐然,切实缓解了城镇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为实现老百姓“住有所居”的安居梦,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县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8481套51.1万平方米,已建成保障性住房6714套,分配入住6464套,入住率96.28%。
  为加快进度,山阳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保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并实行保障性住房项目包抓责任制,每个项目组建一个管理处,由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部门牵头,2至3名干部常驻工程建设现场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严格督查考核,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各镇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逐年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坚持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一季度一评比,半年一观摩年终实施综合考核,对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半年、年终考核扣掉相应得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为实现住房供需动态平衡和按期应保尽保目标,县政府抽调人员深入镇村(社区),由各镇派员配合,进组、进户、进单位层层开展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按照“一户一表”要求,建立了全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和数据库,准确掌握了各类保障性住房需求总量,按照“交通便利、设施到位、宜居宜业”的总体要求,对保障性住房进行了合理选址,分别在县城东城区、老城区、西城区、工业园区和基层镇政府、学校、医院规划建设保障房,用于满足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住房困难人群的住房需求,据此制定了“十二五”住房保障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资金一直以来都是制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瓶颈,山阳县积极谋划,审时度势采取“上级补、县级配、招商引、银行贷、企业垫、民间融”等多种形式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4.4161亿元。其中:争取中、省廉租住房专项资金1.4709亿元、公租房专项资金7332万元、廉租房和公租房基础设施配套资金6760万元。县财政先后配套建设资金3360万元,争取省保障公司贷款1亿元(已到位8500万元),争取市城投公司贷款3500万元。并按照“一区多房、以房补房、市场运作、自求平衡”的运作模式,先后在宏祥小区、信隆小区配建廉租房、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有效解决了地方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制定了《山阳县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助安置标准,加大土地征用力度,积极储备土地,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廉租房、公租房全部采取政府划拨,近年来共划拨建设用地364亩,有力保障了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需求。
  工程质量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命脉和基石,近年来,山阳县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施工监理制、竣工验收备案制等项目管理制度。逐项目优化施工方案,规范施工流程,对主要工序、主要环节实行旁站式监理。严把规划设计、建筑施工、材料选用等重要环节,从源头上确保了工程质量。大胆探索物业管理服务方式,按照“市场化、全覆盖、公司化、大物业”的总要求,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实行市场化管理,对基层公租房已建立了小区协管员制度,初步形成了既符合市场规律又便于宏观调控的创新机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县上先后制定出台了《山阳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山阳县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山阳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山阳县两房并轨管理实施细则》及《山阳县租赁型保障房共有产权实施方案》等规定。按照“统筹房源、梯度保障、租补分离、市场定价”的总要求,全面推进两房并轨进程。截至发稿前,福临佳苑、城东佳苑、安居佳苑等小区的保障对象,全部实行了并轨管理。同时,严格程序管理,全面执行“村(居)、镇(部门)、主管局”三级审核和“镇(部门)、主管局”二级公示制度。已初步建立起了保障性住房县、镇、村(居)三级互通互融信息平台,对保障性房源、保障对象、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轮候对象等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实现了文书档案、信息平台、实物配租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后期物业管理,配套物业服务设施,加大执法监察,定期检查入住状况,建立起了柔性退出机制,有力提升了保障性资产的使用率。
  细雨密布,润物无声,雨后的丰阳古塔庄重浑厚,大街小巷清新怡人,一座座保障房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一个个搬进新居的男女老少和乐融融,向人展示着一幅美丽的画面。山阳县房管局局长陈迪祥说,未来山阳将以“住有所居、应保尽保”的总思路,紧紧围绕规划建设和分配入住管理这两个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管理机制,促使保障房建设管理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实行分类管理,住户规模较大的小区实行市场化管理,对住户规模较小的小区实行内部兼管,对基层公租房建立派驻协管员管理制度,努力形成形式多样,服务灵活,住户满意,监管有力的新机制,切实把这项宏大的民生工程做到百姓心坎上,让更多的人实现宜居宜业的美好夙愿。(高军军 曹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