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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慎防误食毒蘑菇中毒
文章字数:396
  本报讯(李富强)时下是野生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也是误食毒蘑菇中毒的多发季节。我市山林资源丰富,野生蘑菇种类多,分布面积广。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提醒市民应严防发生误食毒蘑菇食物中毒事件。
  市民在购买蘑菇等食品时,应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不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并保存好购物凭证。同时,要提高野蘑菇的鉴别能力,不随意采摘野蘑菇,尤其是不采购、制作和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
  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可进行催吐:如把盐溶入开水,冷却后喝下催吐,也可刺激咽后壁催吐,然后立即到医院就医。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提醒各餐饮单位采购人员在采购食品原料过程中严禁购买野生毒蘑菇及来源不明蘑菇及香菇,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食品原料入库前进行二次把关,对有问题食品原料拒收,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对可疑食品拒绝加工并上报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