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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创建试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文章字数:587
  本报讯(洪亮 王尚锋)近日,农业部公布了103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4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试点单位名单,我市荣登榜单,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
  今年初,根据农业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要求,我市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市创建活动,在省农业厅组织的专家质询答辩中通过审核,被择优推荐农业部成为质量安全市创建单位。随后农业部又组建专家组对照办法逐条考核工作成效,通过深入现场核查、监测质量安全水平、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媒体公示等多重遴选后,我市的50项检查要点均符合要求,18个关键项未出现一票否决,主要农产品的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禁用药物和添加剂物质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到85%,媒体公示征询社会无异议。经农业部审定,商洛被认定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试点单位。
  据了解,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称号的市,将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努力探索有效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模式,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满意。农业部也将在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和重点支持。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监督管理,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质量安全市创建成功后并非一劳永逸,农业部还要求省农业厅每年开展1次检查,2至3年开展一次考评。若出现问题或者不符合考核标准,农业部将撤销“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