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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媒体广告综合监测违法率为零
文章字数:615
  近日,在陕西省新《广告法》宣传贯彻培训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通报了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测数据大平台监测情况,1至7月,对全国336个地级市电视、广播、报刊的监测情况,商洛地级市媒体发布广告1650余条次,广告违法率为零,广告市场治理成效显著,位于全省榜首,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的高度肯定。
  今年以来,商洛市工商局以积极营造文明、诚信、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广告市场监管,采取了五大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强化对内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增强监管执法技能;二是细化广告监管内容,突出广告监管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立足工商职能,强化媒体广告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广告宣传环境。在日常的广告监管工作中,行政约谈4次,促进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守法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三是主要媒体强化了自律。商洛广播电视台、商洛日报社、三秦广播电视报商洛版等主流媒体,克服困难,严格广告审查把关,强化行业自律,遵守法律法规,起到了表率带头作用。四是以净化广告市场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开展虚假违法医药广告、非法集资广告、互联网不良低俗信息广告等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易出问题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美容服务、房地产、集资等广告,加强有针对性的整治监管。五是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对新闻媒体广告的监管,积极履行牵头职责,建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执法联动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