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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被确定为全省光伏扶贫试点县
文章字数:264
  本报讯(刘卫锋)日前,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洛南县被确定为全省光伏扶贫试点县,并安排试点资金200万元。
  光伏扶贫试点的目的是促进贫困地区生活方式转变,推动贫困人口增收。据了解,光伏扶贫是国家确定的精准扶贫工程之一,也是扶贫开发工作的新途径,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效益。试点工作将按照“政府引导、农户参与、市场运作、收益分成”原则,采取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和扶贫对象、投资企业共同参与等多种筹资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工作,使项目区在册贫困户通过集体分红、投资参股及收取屋顶、空地、荒山荒坡租金、工程管护劳务收入等途径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