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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法院为37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及救助款
文章字数:514
  本报讯(记者 李敏 杨鑫)9月2日,商州区人民法院集中为37名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及执行救助款157万余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两个司法解释。根据这一解释,商州区法院对全区执行案件进行了一次摸底核查,筛选出了一批长期逃避履行法律义务,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及时上报上级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敦促有关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商州区法院组织大型集中执行2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1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控逃匿被执行人16人,通过网上追逃成功抓捕被执行人2名,司法拘留9人,通过以上措施,已有33名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执行标的480万元,执行了一批老大难案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有效保护了当事人胜诉权。同时,对那些穷尽了执行措施仍不能及时执行兑现的特困申请人,通过多方努力,争取执行救助金38万余元,缓解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据了解,商州区人民法院自2011年以来,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70多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175案183人,解决了部分特困当事人的燃眉之急。